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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打造“12345”消费维权模式

热点 来源:大众日报      时间:2022-03-15 14:14:13

“感谢你们一遍又一遍地协调,帮我解决了问题,拿到了补偿。”近日,家住淄博市张店区的石老先生专程向张店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原来,80多岁的石老先生长年受骨关节疾病的折磨,在一次听讲座的过程中,购买了商家推销的宣称对骨关节疾病有特殊疗效的保健品。“没想到用了之后不但病没见好,脚和腿还变得又红又肿。”石老先生说,“我就找到商家要求退款并进行赔偿,但是他们不同意。”

无奈之下,石老先生向张店区消保委进行了投诉。“接到石老先生的投诉之后,我们确认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便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张店区消保委办公室副主任倪成学介绍:“经过反复沟通协调,最终商家为石老先生全额退款并给予相应补偿。”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实施“市场监管赋能品质提升十大行动”,开展消费维权品质提升行动便是其中之一。

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降低投诉举报增长速度,提高消费维权效能,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通过打造“12345”消费维权模式(即实行一个相对集中,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推行三项公示制度,畅通四个维权渠道,推动五调联动模式),改善消费环境。

今年,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方面将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建设1处消费维权指挥中心,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另一方面还将建立自我和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多元化解消费纠纷工作格局。

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巩固扩大“放心消费在淄博”活动成果,释放1万家示范单位标杆效应,新发展1万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选树50家无理由退货典型示范企业;在落实市场监管责任方面,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聚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为了推动消费纠纷化解能力、推动经营者改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每月公示县(区)局12315投诉举报效能评价情况、打分排名情况以及投诉量较多的重点经营者处理消费投诉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批消费投诉典型工作案例。

“我们将对全市678处消费维权服务站、6139家线下无理由退货企业和835家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监督,推动消费维权与网格员、志愿者融合发力,将维权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苏凯说。

标签: 消费维权 特殊疗效 市场监督 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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